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制氮机招标

发布时间:2020-09-28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制氮机招标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制氮机招标
(招标编号: SDYK2020A199N)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制氮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使用单位为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制氮机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A199N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制氮机公开招标,采购数量1台;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装卸、运输、安装、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
供货范围:

制氮机组供货范围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压缩空气源系统 1套  
空气净化系统 1套  
碳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系统 1套  
气体纯度分析与输送系统 1套  
控制系统 1套  
气体输送管路 1套 空压机→空气净化机组——DN100×3m
空气净化机组→空气缓冲罐——DN100×3m
空气缓冲罐→吸附器组——DN100×3m
吸附器组→氮气缓冲罐——DN50×3m
氮气缓冲罐→氮气出口——DN80×3m
共5根

(一)主要技术参数
制氮形式:碳分子筛变压吸附
氮气流量:1500Nm?/h
氮气纯度:≥97%(残氧<3%)
氮气压力:≥0.8MPa
空气压缩机排气量:≥60m3/min
工作电压:10KV/380V/50Hz
设备机构形式:地面固定式模块结构
设备连接方式:无缝钢管
工作方式:24小时连续工作
冷却方式:风冷
设备工作噪音:≤85dB(A)
(二)主要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备注
压缩空气源系统 空压机采用双螺杆地面固定式双级压缩空压机(国家一级能耗)  
排气量:≥60m3/min  
排气压力:≥0.8MPa  
冷却方式:风冷  
电压等级:380V/50Hz  
设备形式:地面固定式  
含油量:≤3ppm  
空气净化系统 由空气缓冲罐、冷冻式干燥机、压缩空气预处理过滤器组等组成,应有完善的除水、除油设计。  
精密过滤器组采用原装进口滤芯,使用寿命大于8000小时。所有过滤器壳体进行ALocrom防腐处理,并喷涂环氧树脂。  
压缩空气预处理系统压缩空气量需大于压缩空气供气量。  
采用风冷/水冷型冷冻式干燥机。  
碳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系统 由碳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主机、控制阀门组、工艺参数测量仪表及连接管路等组成。碳分子筛、气动阀、PLC等部件需为原装进口件。  
需采用原装进口优质碳分子筛,正常使用情况下,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且10年内技术指标无衰减,无粉化松动。  
投标时所提供所采用碳分子筛需出具进口报关证明及原厂性能检测报告,不允许采用回收翻新产品。  
采用立式吸附塔结构,配备完善有效的碳分子筛压紧装置。  
需采用原装进口气动控制阀组,不锈钢材质,正常启闭次数≥500万次。  
配套采用控制电磁阀,具备工作显示指示灯。  
气体纯度分析与输送系统 氮气分析仪在线随时测量产品氮气的纯度,当氮气纯度合格时,通过PLC控制气体切换阀组将合格气体输送至工作面。  
需设有自动与手动两种操作方式。  
氮气分析仪需采用进口氧电极。  
连续监控产品氮气的纯度及流量等工艺参数,连续在线监测,并带有声、光报警装置,可进行数据采集上传。  
气动控制阀组及管件采用不锈钢材质,管道采用优质碳钢材质。界区范围:制氮装置压缩空气入口处至成品氮气输出出口处。  
具备低纯不合格氮气自动检测报警,提供声、光提示功能。同时,具备不合格氮气自动放空功能。  
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采用触摸屏电控系统,中文界面。自动化控制,预设工况,一键式操作。实现整套装置的“一键启停”操作和监控功能,无需分步操作各组成单元;同时应具备分布操作各组成单位的功能。  
预留通讯接口,可接入工业以太网,上传相关成品氮气工艺参数,实现远程操控条件。  
云端查询功能:可通过手机/平板/电脑多终端实现对整套制氮装置运行状态和报警值的云端查询功能。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 货 期:赵楼煤矿实际安装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45日内具备交货条件并能确保设备能够全部到达现场,具备安装调试条件。具体交货时间由使用方提前通知,如不能按期交付,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交货地点: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设备运输方式不限,在将设备运送至矿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不少于5份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采购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的设备配件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买方。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将构成单台(套)设备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
三、电子平台注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生产加工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已有投运,产品无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无不良投诉记录。
4.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8:00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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