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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文化中心主体建筑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项目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0-09-65 项目名称:临沧文化中心主体建

发布时间 :2020-09-24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精选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仪器仪表

临沧文化中心主体建筑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正文内容

临沧文化中心主体建筑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项目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0-09-65 项目名称:临沧文化中心主体建筑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最 高限价:45万元,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 高限价。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临沧文化中心是我市重大的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位于临沧城东片区(缅宁大道和世纪路延长线交叉口东北侧),临沧文化中心括临沧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三馆总建筑面积21695.78平方米,室外配套设施占地65787平方米。本次采购范围括临沧文化中心主体建筑剧场、报告厅、会议室灯光音响电子大屏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主体建筑亮化工程设施设备管理维修维护、主体建筑玻璃幕墙及屋面清洗等物业服务工作,具体采购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服务地点:临沧文化中心。 (三)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视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按采购人规定的进场时间起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备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经营。 (2)供应商须具备承接完成本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免税的提供相关)。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两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满二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定表人未被列入“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记录”名单。 (8)供应商绩定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名单。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钟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收缴纳(免税的提供相关); (3)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至2019年任意连续二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两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4)法定表人明书; (5)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 (6)法定表人或被授权人的; 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鲜章)一份留存。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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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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