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京雄城际铁路站房三标项目部风冷热泵机组竞谈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京雄城际铁路站房三标项目部风冷热泵机组竞谈公告
河北 2020-09-23
招标编码:CBL_20200923_11137074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新建京雄城际铁路(含同步实施)固安东、霸州北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工程JXZF-3风冷热泵机组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采购编号:ZTJGBJF-JXSB-竞谈-2020-019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京雄城际铁路(含同步实施)固安东、霸州北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工程JXZF-3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办法要求,拟对本单位所需的风冷热泵机组进行竞争性谈判。
2. 竞争性谈判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 《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2.5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7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60号);
2.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3.1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京雄城际铁路站房三标项目部分为新建包括京雄城际铁路(含同步实施)固安东、霸州北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工程。
其中霸州北站分为地上3层,地下1层;固安东站分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霸州北站9996.8㎡、固安东站4998.55㎡,其中霸州北站地上建筑面积9812.56㎡,地下建筑面积184.24㎡;固安东站地上建筑面积4827.92㎡,地下建筑面积170.63㎡。霸州北站站房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为球形网架结构;固安东站站房主体为港及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为钢桁架结构。
霸州北站地上一层为候车大厅,左侧一层为出站厅和变电所等房屋,左侧二层为办公,左侧三层为旅服;右侧一层为售票厅、办公及设备房屋,右侧二层为设备房屋,右侧三层为旅服。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泵等设备房屋。
固安东站地上一层为候车大厅,左侧一层为出站厅等房屋,左侧二层为办公;右侧一层为售票厅、办公及设备房屋,右侧二层为设备房屋。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泵等房屋。
3.2竞争性谈判内容:物资品种见附表1。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4.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5. 竞标人资格要求
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制造供应安装经验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且是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会员。
5.2 企业能力要求: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5.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制造及供应能力,能确保及时排产,生产供应及时。
5.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注册资金为外币的企业按开标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应汇率等值换算注册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须提供近期两年内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5.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要素配置合理,生产线齐全,加工设备齐全,满足生产及安装要求。重视投标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招标产品或原材合格检测报告。所报价产品涉及专利的,竞标人需提供专利授权书,并加盖公章,若发生专利纠纷,由竞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竞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5.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8月至今)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不低于3个。(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二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在信用中国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记录;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等)
5.8其他要求:
(1)制造商或销售商具备提供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同时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运输服务,保证及时供应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
(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竞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4)制造商或销售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及所在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竞标人。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条件,见5:竞价人资格要求。
7. 谈判文件的获取
7.1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将不再发售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11时00分至2020年9月26日11时00分。
7.2潜在竞标人须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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