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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车底盘维修器材招标
雷达车底盘维修器材招标 正文内容
雷达车底盘维修器材招标
雷达车底盘维修器材招标
广西2020-09-14
招标编码:CBL_20200914_118492675566387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截止时间:2020-09-21
主要内容
雷达车底盘维修器材招标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2830部队委托,按照国家和军队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雷达车底盘维修器材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47-2060SCCGX180
三、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轮胎(钢丝)
50
件
标的物明细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2
轮胎(钢丝)
50
件
3
轮胎
51
件
4
车头大灯总成
3
件
5
**信息由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底盘发电机
6
件
6
底盘干燥器
2
件
7
底盘起动机
4
件
**信息由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8
驾驶室翻转装置
2
件
9
离合分泵
6
件
10
离合总泵
6
件
11
左、右后视镜总成
12
件
12
**信息由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4
件
13
轮胎(汉阳)
20
件
14
轮毂
1
台
15
驾驶室车门锁
6
套
16
离合器分泵
3
套
17
车头大灯总成
3
套
18
底盘发电机
1
套
19
底盘起动机
1
套
20
驾驶室座椅总成
4
**信息由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套
21
水箱
3
套
22
左、右后视镜总成
6
套
1、最高投标限价¥2,500,000.00(元).
2、交货期:中标签订合同后90日内。
3、质保期:交付部队后不低于1年。
4、其报价为运抵用户指定交付地点的全部费用(含税价格),包括设备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营业税、增值税和其他所有税费以及运至指定交付地点的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直至设备正常运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所有伴随费用。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声明材料,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因特殊原因无相关凭证的,需出具证明)
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参与政府和军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和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提供主要股东或者出资人信息及声明等材料)
7.按本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二)特定要求
1.须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注册证书有效;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进行续审或扩项等相关事宜,在项目开标当日须提供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或扩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或《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注册证书副本承制类别涵盖所采购内容。(提供营业执照或《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注册证书副本复印件)
3.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具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核查企业递交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者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
2020年9月14日8:30时至2020年9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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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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