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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商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 :2020-09-07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商采 正文内容

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商采购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资金来源: 其它
1.磋商条件
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商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采购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依法选定成交人。
2.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服务商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YDHHZB-2020040。
2.3 招标范围: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管理,并为大队提供早、中、晚三餐,形式为自助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预 算 价:早餐7.5元/人餐标,中餐和晚餐13.5元/人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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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服务质量:1、满足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2、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食堂管理服务,并随视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
2.7 服务地址: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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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
2.10 相关保险:中标供应商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0万)。
2.11 其它说明:本项目计划实行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人员安排情况、提供服务情况等综合考核、评估之后采购人满意度达90%以上,则实行合同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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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2 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统一社 会码,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食堂管理服务。且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磋商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采购项目所要求的食堂管理服务等经营范围。
3.4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5 磋商申请人相关从业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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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8 依法纳税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记录材料。
3.9 业绩要求:提供 1 个或以上(2017年至今)任意年度的类似管理服务业绩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3.10 信誉要求:(1)未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供应商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1 行贿犯罪查询:近三年供应商企业、法定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供应商企业、法定表人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 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标、报价的国 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3.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标:不接受。
3.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1)法定表人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原件)【法定表人钟获取除外】;(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开 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09 月16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点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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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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