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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永乐路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水稳、沥青混凝土、二灰石、碎石(一标)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12 16:40:24.0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石家庄招标

关 键 词:市政

泾河新城永乐路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水稳 正文内容

泾河新城永乐路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水稳、沥青混凝土、二灰石、碎石(一标)招标采购公告
泾河新城永乐路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水稳、沥青混凝土、二灰石、碎石(一标)招标采购公告
河北2020-08-12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采购主体:企业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泾河新城永乐路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招标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交通”)泾河项目(招标人)现拟对泾河新城永乐路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水稳、沥青混凝土、二灰石、碎石(一标)(招标编号:201218140119-2020-0002)进行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通过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招标主体
本次招标由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泾河项目组织,招标结果适用于泾河新城永乐路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水稳、沥青混凝土、二灰石、碎石(一标)采购业务。
1.2交货地点
工程所在地。
1.3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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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计划需用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5月15日。
1.5招标内容
1.5.1物资明细
具体规格数量如下表:永乐路水稳、沥青混凝土、二灰石、碎石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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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

备注

采购数量

1

5%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含量:≤5%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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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5C

t

4661


3

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AC-13C)

t

3350


4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3)

t

550


5

碎石

10-60mm



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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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备注:
1)以上物资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作为投标人报价的统一依据,具体数量以施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本次招标的物资水稳、沥青、二灰石为过磅计重。计重单位“吨”;碎石按m³计重。
3)厂家或供应商收到需求计划必须按要求生产,按时供货(不得以不足整车等理由拖延供货)。
4)材料的检测机构由需方指定,首次进场的材料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正常供货后材料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由需方承担,若不合格产品退回,送检费、运杂费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自行承担。
5)税金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1.5.2技术质量要求及标准
1)供方所的供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供方所供的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
2)供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等证明资料,同时材质单中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货材料的产品相符。需方对供应产品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需方有权拒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
3)供方对所供产品质量终身负责,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同时应满足泾河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4)履行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准入供应商,且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必须是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的合格供应商或与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有服务关系的合格供应商。与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经公司现场检查,连续3次评级均为C的不允许参与此次投标。已列入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指挥部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方式:。
3.2发售价格:标书费共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以银行汇款(公对公打款)的方式递交标书费至招标人。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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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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