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曲江镇集镇片区二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其它
红河州建水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曲江镇集镇片区二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TAHP-YN-2020-ZB-083
1、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建水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曲江镇集镇片区二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招标形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标。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州建水县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曲江镇集镇片区二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建水县曲江镇欧营村、大营村
2.3建设规模:共改造700户居民
2.4计划资:本工程计费数为建安工程费约为2100万元,标人的优惠下浮率不得少于30%;
2.5造价咨询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到工程结算价款审定、造价资料存档备案完毕,发生内部审计时还需配合完成内部审计。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内容,并配合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审查备案工作及项目的审计工作等(最终以采购人咨询合同委托的范围为准)。
2.7质量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及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确保计算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且须对提供的造价成果质量负责;并配合完成咨询成果相关的审核、备案工作。
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1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
3.5信誉要求: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标人单位盖章。
3.6省外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函[2019]18号文件规定进行企业信登记,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标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此入滇登记信在标时由建设单位或招标理机构进行查询。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标。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标者,请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表人身份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行许可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不支持电子邮件、邮购或快递。
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5.3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标文件,采购人(招标理机构)不予受理。
7、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和地址: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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